关于软件工程硕士论文答辩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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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研究生论文工作程序

关于软件工程硕士论文答辩流程

一、基本情况

软件工程硕士学习的期限为二至四年。在正常情况下,研究生须在入学第二年起,即着手进行学位论文的相关工作,论文工作以研究生确定导师为起点。

学校每年分四次审核、颁发硕士学位证书,安排在三月底、六月底、九月底与十二月底。与此相对应,软件学院每年将组织四次论文答辩活动,时间分别安排在二月底、五月底、八月底、十一月底。

二、年限规定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学籍管理规定,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入学后满二年,不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入学后满二年半,有资格申请参加学院组织的.论文答辩。每位同学可按照论文工作进展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参加论文答辩。(见表一)

三、工作流程

1、前提条件

(1)根据《浙江大学软件工程研究生实习的管理规定》,向学院对外合作交流办提交《工程实践开始确认表》并完成审核;

(2)完成第二学年注册,未完成注册不得进入以下论文工作阶段。

2、确定导师(至少在论文答辩之期前八个月完成)

联系导师提出论文指导申请(可采用email 、电话或当面申请),导师接受并通过email 将确认邮件发至邮箱: ,学院教学办完成登记并汇总; 完成上述工作后,学院会及时公布确认名单。

3、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至少在论文答辩之期前六个月完成)

(1)在导师指导下查阅文献,确定开题

(2)撰写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

(3)研究生填写《开题报告论证表》(见表二)中的基本信息后上交导师,导师完成评语,组织开题报告论证会(论证专家组成员3名,包括导师)并将《开题报告论证会安排表》(见表三)发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研究生须准备好以下材料参加开题报告论证:

①开题报告一式1份,普通A4纸装订,格式参照公布的规定及模板

②文献综述一式1份,普通A4纸装订,格式参照公布的规定及模板

③开题报告论证PPT,报告时间15分钟左右

每位研究生必须通过开题论证才能进入论文写作过程并申请论文答辩,开题报告论证会可以在杭州、宁波和其它合适的地方举办。

根据论证专家组结论,作以下三种情况处理:

①通过,研究生向学院教学办提交电子版文献综述、开题报告、论证PPT,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②修改后通过,研究生应在论证会后2周内根据论证意见对文献综述、开题报告进行修改并由导师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向学院教学办提交电子版文献综述、开题报告、论证PPT,发至邮箱:

③不通过,则研究生须重新开题,参加下一期开题报告论证会。

《开题报告论证表》(导师及论证专家亲笔签名)请导师或组长在论证结束后交软件学院宁波校区教学办张如欢老师或玉泉校区曹光彪主楼215室吴海梅老师。

(4)教学办最终统计确认,汇总后在网上公布结果。(双证研究生同时在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予以确认通过)

4、论文写作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软件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写作,学位论文要求参见:《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和写作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

研究生在整个论文工作过程中应主动联系导师指导,保证定期(每月至少1次)与导师见面报告论文工作进展;导师则需与所指导的每位研究生有充分的面对面和通过互联网、电话等其它方式的交流讨论,以把握其研究方向和论文内容,确保最后递交的学位论文质量。

5、答辩资格

(1)符合浙江大学工程硕士研究生答辩的相关规定;

(2)达到本专业方向规定的学分要求;

6信息系统中完成,在按以下工作流程进行时还需在系统中提交有关信息,具体参见《软件学院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申请答辩操作指南》)

(1)提交论文打印稿一份,学院教学办进行格式审查并填写《论文格式审查意见表》(见表四);

(2)研究生按《论文格式审查意见表》要求完成论文格式修改,填写《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见表五);

(3)《申请报告》交导师签署意见同意后提交学院教学办(在答辩之期前4周完成);

(4)提交答辩材料(按网上公布的材料格式及要求)

1装订好送审的学位论文一式三份(答辩前3周,以下同)○;

2“评阅书”一式三份(填写封面内容即可)○;

3独创性声明一份(须本人及导师签名) ○

4“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贴上本人近照,导师签名,在职研究生须加盖单位公章)

5近期本人2寸彩照一张。 ○

由学院组织论文评阅。

7、论文评阅(答辩前10天完成)

根据评阅书修改意见,作以下四种情况处理:

(1)同意答辩,进入论文答辩;

(2)同意经过小的修改后答辩(可不再送审),在3天内按要求修改论文,完成后送交答辩秘书组审查,通过后参加论文答辩

(3)需要进行较大的修改后答辩(重新送专家评审),在限定时间内按要求将论文进行修改,完成后送交评审,通过后参加论文答辩,逾期或未达到要求则取消本期答辩资格,退回所有上交材料;

(4)不通过,取消本期论文答辩资格,退回所有上交材料。

8、论文答辩(经学院公布符合条件答辩名单,参加答辩)

答辩委员会由5~7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企业相关工程领域的专家不少于2名。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教授或教授级)担任。答辩需要准备学位论文7本和PPT 讲稿,每人答辩时间一般为15分钟报告,15分钟回答提问。

论文答辩在宁波校区举行,要求论文导师参加。

答辩结束,研究生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完成如下工作:

(1) 通过:答辩后3天内研究生将论文终稿打印三份交教学办,电子版论文终

稿、答辩PPT通过邮件发至存档。

(2) 基本通过:答辩后3天内研究生按《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意见表》(见表六)

修改论文,经答辩秘书组审查合格后形成终稿并打印三份交教学办,同时将电子版论文终稿、答辩PPT通过邮件发至存档。

(3) 修改后通过:答辩后7天内研究生按《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意见表》修改论

文,经答辩秘书组审查通过并由导师最终确认后形成论文终稿,打印三份由导师签名后交教学办,同时将电子版论文终稿、答辩PPT通过邮件发至存档。

(4) 不通过:本期论文答辩无效,答辩后7天内退回所有上交材料。

论文答辩通过者,经学校学科学位委员会表决通过,授予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

二Oxx年十二月三十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