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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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村官是指到农村(含社区)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其他村“两委”职务的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或往届大学毕业。工作多为社区(村)事务。财政厅按每人每年1.8万元标准对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下拨财政补助资金,并专门下发通知,对资金使用提出明确要求。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大学生村官考核办法,欢迎大家阅读!

大学生村官考核办法

大学生村官日常考核分考勤情况、民主测评情况、表彰奖励情况三个方面进行考核。其中考勤情况占5分,民主测评情况占25分,表彰奖励情况采取加分办法。

一、考勤情况(5分)

考勤时间为2010年8月至2012年7月。根据《蓝田县到农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不得擅自离岗,每周在村工作时间不少于5天。在考勤时间内出满勤计5分;未出满勤的根据出勤率计相应分值。

每名大学生村官出勤情况由所在村党支部出具证明,由所在镇党委审核后盖章证明,作为考勤得分依据。

二、民主测评情况(25分)

成立考评组,深入大学生村官所在村,采取召开测评会、村官述职、发放测评表的办法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参会人员为:镇党委书记、副书记、包片领导、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党员代表10人、群众代表10人。

1、个人述职。大学生村官按照岗位职责,认真总结任职以来工作情况,在测评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时间15分钟左右。

2、民主测评。大学生村官述职后,由与会人员填写《大学生村官民主测评表》。测评结果分为四个格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弃权、无效票均不计分。优秀票和称职票计分办法如下:

优秀得分=优秀票数/总票数×25

称职得分=称职票数/总票数×20

民主测评得分=优秀得分+称职得分

三、表彰奖励情况

表彰奖励情况采取直接加分办法,大学生村官任职以来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县级优秀的,加1分;连续两年被评为县级优秀的加2分;受市级以上表彰的加3分。以上分值可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