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的相关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金额提取到个人银行账户。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郑州新郑市公积金提取地点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新郑市办事大厅
地址:新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新郑市中兴路与文化路交叉口)
电话:0371—1232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拓展郑州公积金非房屋类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的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出境定居的;
3、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4、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非本市的.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9、在职期间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患重大疾病的。
(一)离、退休提取所需材料:
1、提取人的身份证;
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
(二)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暂无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的提取所需材料:
1、提取人的身份证;
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温馨提示:以上所需材料均须携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除“公积金联名卡”、《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外),所有复印件须使用A4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