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积金购买拆迁还建房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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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济南公积金购买拆迁还建房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济南公积金购买拆迁还建房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济南公积金购买拆迁还建房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济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按以下两种公式计算的最高限额:

1、公式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

2、公式二:公积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可贷额度+共同借款人可贷额度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公积金可贷额度=本人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近6个月正常缴存平均数)×12个月×贷款年限×还款能力系数(60%)×本人连续缴存时间系数。

贷款额度:

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平阴、济阳、商河为50万元);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平阴、济阳、商河为25万元)。

济南公积金购买拆迁还建房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二)借款人至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低于规定时间,未发生或者已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职工购买济南拆迁还建房需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应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

(四)已交付的所购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五)同意且能够以所购住房或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或以动产、权利作质押,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的应由所购房屋售房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

济南引进的港、澳、台及外籍高层次人员取得本市居住证的,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按上述条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