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公积金转广西公积金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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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永州公积金转广西公积金怎么办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永州公积金转广西公积金怎么办理

一、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之规定:若您之前在永州企业上班时开设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未注销的,需首先将您在永州原单位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您现工作单位继续缴存。职工个人账户在本市内转移的,可由原单位或现单位的住房公积金专管员按“职工个人账户变更”要求,向缴交管理部填报《永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办理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相关手续

若您原在本市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已注销的,由您现工作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按“职工个人账户变更”要求,向缴交管理部填报《永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办理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二、根据住建部《关于正式启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通知》(建金服函【2017】23号)及《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文件精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应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办理。您在我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前往您在我市的`住房公积金缴交管理部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将您在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到您在我市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若您符合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的办理条件的,我们将通过平台及时为您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