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销户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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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部分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要求,申办公积金的部分提取。最高可提取额为账户总金额减10元。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南宁销户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南宁销户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一、离休、退休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已在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绑定的本人I类银行卡;

4.离休或退休材料(原件,已转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户”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用提供)。

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转入“封存户”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已在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绑定的本人I类银行卡。

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但未转入“封存户”的: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已在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绑定的本人I类银行卡;

4.终止劳动关系的材料或失业证。

四、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已在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绑定的本人I类银行卡;

4.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材料(原件);

5.终止劳动关系的材料或失业证(原件,已转入我中心“封存户”的.不用提供)。

五、出境定居: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已在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绑定的本人I类银行卡;

4.公安等相关部门签发的移民批准文件或定居国长期定居的有效证件或文件(原件)。

六、缴存人死亡:

1.《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2.缴存人死亡材料或被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原件);

3.前来办理的继承人身份证原件;

4.继承关系材料(原件)。

温馨提示:委托代办的需提供提取人书面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签名按手印)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