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积分入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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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吴江区积分入户指南,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吴江区积分入户指南

一、申请条件:

1、已纳入新市民积分管理的申请人。

2、积分累计达到一定分值(分数线根据当时排名算)。

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二、申请时间:

每年3月1日至10月底

三、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

3、在本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证明。

4、户籍地县级以上卫计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5、在吴江区有居住房的,提供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上述材料在积分申请受理时已提交的可不再提供。

四、申请流程:

1、新市民向其居住地镇(区)新市民事务分中心积分管理申请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申请材料。

2、各镇(区)新市民事务分中心积分管理申请受理窗口对申请人提供的各类资料,确认原件与复印件信息一致后,将申请人信息录入“苏州市吴江区新市民积分管理信息系统”积分入户一栏,建立积分入户档案,并出具受理回执。

五、结果公布过程:

1、吴江区公安局会同区新市民事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拟定一定数量的'新市民迁入本区户籍(以下称“入户指标数”),报区政府批准后,于11月底前统一向全区公布。

例如:2016年度新市民积分入户指标数为105名,分值设定为280分。

2、吴江区新市民事务中心于每年12月上旬根据当年入户指标数,分镇(区)按申请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名,将拟积分入户名单通报区公安局确认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3、经公示无异议的,吴江区新市民事务中心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积分入户准入卡。申请人配偶系特殊人员的,需经相关部门同意。

六、入户手续办理:

获得入户准入资格的申请人,3个月内携带积分入户准入卡和相关资料到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积分入户。

经批准入户的新市民,在本区有自有居住产权房的,其户口迁入自有居住产权房所在地单独立户;没有自有居住产权房的,迁入申请镇(区)所在工作单位的街道辖区的集体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