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其流程

文学乐 人气:4.02K

青岛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如何?流程又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青岛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其流程

一、青岛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青岛生育保险

2.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一年以上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青岛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市南区办事处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9号2楼

电话:85971830

邮编:266071

青岛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市北区办事处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38号4楼

电话:83668991

邮编:266024

二、青岛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青岛生育保险所需报销材料:

项目1所需材料:社保卡、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

项目2所需材料:社保卡、身份证、《结婚证》、《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信》

项目3所需材料:社保卡、身份证(到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进行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资格确认)。

1.在青岛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诊疗费用直接与医疗服务机构结算,出院时候直接结算。

2.在市外定点医院: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

三、青岛生育保险保险时间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四、青岛生育保险待遇

产假:

1.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产假20天

2.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产假30天

3.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终止妊娠,产假42天

4.怀孕满6个月以上分娩或终止妊娠,产假为90天,其中分娩产前休假15天

5.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六)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6.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奖励晚育产假45天。

生育津贴计算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可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

⑴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照我市生育保险办法确定的生育保险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⑵参保单位的男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绝育及绝育术后的复通手术等)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的诊疗费,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予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