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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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精神,结合国务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要求,人社部研究制定了《“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以下是详细介绍!

“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细则

  关于印发“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部属各单位,公务员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精神,结合国务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要求,我部研究制定了《“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6年11月1日

  “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

“互联网+人社”是贯彻落实“互联网+”、大数据等国家重大战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增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效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动“互联网+人社”实施,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服务人民为中心,以改善民生保障、增进人民福祉为主线,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思维,全面发挥我国互联网应用规模优势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资源优势,深度挖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潜力,增强创新能力,改进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激发社会创新活力,破解民生热点难点问题,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人民群众诉求,面向各类服务人群,构建人人参与、人人享有、人人获益、人人便利的“互联网+人社”发展格局。

坚持融合创新。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与互联网的创新理念、创新模式、先进技术深度融合,加快业务创新与服务方式变革,引领制度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形成“互联网+人社”新模式。

坚持开放共享。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服务资源、数据资源和基础设施资源平台化,完善各类资源的开放共享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民生服务,形成公众参与、社会共建的新形态。

坚持安全有序。正确处理创新发展与保障安全的关系,强化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夯实信息化支撑能力,确保“互联网+人社”健康、安全发展。

(三)行动目标

按照试点示范、逐步推广的模式分阶段推进“互联网+人社”建设。

2018年之前,着力推进“互联网+人社”试点示范工作:初步建成促进“互联网+人社”发展的创新能力体系,优选一批行动主题纳入应用示范,探索形成一批可持续、可推广的创新发展模式。

2020年之前,实现“互联网+人社”多元化、规模化发展:建成较为完善的创新能力体系,形成线上线下融合、服务衔接有序、规范安全高效的“互联网+人社”发展格局,各项行动主题全面深化。形成开放共享的“互联网+人社”生态环境,社会参与程度大幅提升,服务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利用,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工作任务

“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由基础能力提升、管理服务创新和社会协作发展三项行动计划组成,共包括48个行动主题(见附件)。

(一)基础能力提升行动

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数据资源和服务资源的聚集、整合和共享,形成基于大数据的“互联网+”基础能力,为管理服务创新行动和社会协作发展行动提供基础支撑。

1.精准识别能力。普遍发放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实现“一人一卡”。建设社保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以下简称持卡库)、用人单位基础信息库,推进人员、单位信息在各业务领域之间的充分共享,并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对接,实现“一数一源”。依托社保卡及持卡库,构建全国统一的个人身份认证平台,提供线上线下综合身份认证手段,形成业务办理的实名制验证能力,做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并与国家统一建设的用户身份认证体系实现互联互通。结合生物特征识别技术,进一步提高身份认证的准确度与方便性。

2.信息汇聚能力。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数据战略,规范数据采集和应用标准,拓展数据采集范围,强化数据质量,积极与公安、税务、民政、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共享数据资源,探索引入社会机构、互联网的数据资源,构建多领域集成融合的大数据应用平台。聚集整合个人就业经历、职业技能培训、参保缴费、待遇享受、工资收入、权益保障、表彰奖励等数据,以及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等数据,构建“人社电子档案袋”。融合社保卡应用、服务、管理信息,构筑“用卡轨迹图”。

3.需求感知能力。基于各类数据资源,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各类服务对象的基础属性、业务属性、行为轨迹进行“画像”,开展比对和关联分析,准确描述不同群体、个体的业务行为特征,核验服务对象的业务状态,形成对服务诉求的感知与预判能力,为面向服务对象提供更具个性化的主动服务奠定基础。

4.信用评价能力。建设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用信息平台,归集整合就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工资收入分配等方面的信用信息,实现跨地区、跨业务共建共享共用。建立信用信息综合评价模型与标准,对各类服务对象守信失信行为进行分析,构建“人社信用体系”,客观评价用人单位和个人的行业信用情况,并与国家信用体系全面对接,实现信用信息互通、评价规则互认。

5.支付结算能力。充分发挥社保卡普遍加载金融功能的优势,强化社保卡的银行账户功能,支持各类缴费和待遇享受应用。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支付结算平台,广泛借助合作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支付渠道,拓展社保卡的线上支付结算模式。

(二)管理服务创新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