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应届大学生临时生活补贴标准

文学乐 人气:1.75W

生活补贴指为保障职工及其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不降低而给予职工生活费的补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深圳应届大学生临时生活补贴标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深圳应届大学生临时生活补贴标准

申请条件

已办理实名登记满6个月以上,或者办理失业登记满6个月以上的本市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属本市低收入居民的'本市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本市“零就业”家庭成员的本市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本市残疾人家庭成员本市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深圳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满足条件可申请临时生活补贴,发放标准按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给予临时生活补贴,按目前的标准为1917元/月,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注册开通用户并进行网上预申请,系统自动进入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信息系统。

2、核验(即时核验材料)

对于材料不齐全的,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对于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受理(即时受理)

对于材料齐全、属于补贴对象范围的,出具《受理回执》;

4、审查(即时)

材料审查,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进入审核程序。

5、审核审批(4个工作日),公示(特殊环节7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事项)

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核。初核通过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初审及复核共计4个工作日)。复核后,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对拟补贴的对象和金额等信息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但经过调查不存在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情况的,复核通过,(录入系统),予以支付。公示有异议,且经过调查存在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情况的,复核不通过,出具《不予许可告知书》。

6、领取结果

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复核通过后次月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将临时生活补贴拨入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