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临时生活补助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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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生活补贴指为保障职工及其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不降低而给予职工生活费的补偿。下面是小编分享的福州临时生活补助办理指南,快来看看吧!

福州临时生活补助办理指南

一、申领条件和标准

1、失业补助金: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照我市月平均失业保险金的.80%(1032元/月),按月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对不符合领取条件的,按照失业保险金的40%(516元/月),按月发放6个月失业补助金。

2、临时生活补助:2020年5月至12月期间失业且2019年1月1日后参保不满1年、个人不缴费的失业农民工按月发放1-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700元/月)。其中:参保缴费不满3个月的,发放1个月;参保缴费满3个月(含)不满6个月的,按月发放2个月;对缴费满6个月(含)的,按月发放3个月临时生活补助。

二、如何申请

1、通知申领:对领取期满仍未就业的,根据社保大数据进行比对筛选初步符合条件人员信息名单,由各经办机构核实目前属于失业状态后,“点对点”分批次通知失业人员办理申领手续(因电话号码错误等原因无法联系到除外)。

2、网络申领:参保失业人员也可手机下载榕E社保卡手机APP“失业补助金”模块或通过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络申领。

3、现场申领:携带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银行卡(海峡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到原失业保险参保(就业)单位所属经办机构或原申领失业保险金所属经办机构办理。

三、业务受理

参保失业人员在2020年12月20日前申领失业补助金金都可以顺延按月发放相应月份的失业补助金。经系统审核比对,我市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及时按月核发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

四、其他事项

在领取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期间,出现重新就业、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他应停止的情形,应及时办理停止领取手续。

具体政策咨询可拨打我市各级经办机构电话或关注福州就业微信公众号查询。

福州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福州市劳动就业中心;地址:晋安区后浦路6号劳动保障大厦二楼

电话:87305711;87305720

福州市鼓楼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地址: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8号楼二楼

电话:87715625

台江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地址: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三楼

电话:83288105

福州市仓山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地址:仓山区闽江大道238号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窗口

电话:83535869

晋安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地址:晋安区福新中路70号(中国建设银行隔壁)

电话:87596043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地址:马尾罗星西路59号人力资源大厦二楼

电话:83684594

福清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与清宏路交叉路口台商会馆14楼

电话:85268307

闽侯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地址:闽侯县甘蔗镇滨江商务中心C栋108室

电话:62091916

闽清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地址:闽清县梅城镇梅城大街94号人社局二楼

电话:22332329

福州市长乐区劳动就业中心;地址:长乐区首占镇广场南路813号一楼

电话:28931101

永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永泰县城峰镇刘岐安置房永祥苑1号(永泰县便民服务中心)

电话:38730852

连江县劳动就业中心;地址:连江县凤城镇丹凤东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电话:26182076

罗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地址:罗源县九大中心行政(市民)服务中心二层40号

电话:2685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