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就业协议书模板集锦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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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就业协议书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就业协议书模板集锦六篇

就业协议书 篇1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在充分考虑个人选择意愿和我公司现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贵校材料科学与工程系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专业郭京洋与我单位所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请贵单位予以协调。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xxx年03月06日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在充分考虑个人选择意愿和我公司现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贵校材料科学与工程系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专业巩振泉与我单位所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请贵单位予以协调。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20xx年03月06日

就业协议书 篇2

甲方 (单位)_______________ 乙方 (个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年______ 月___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终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试用期____。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工时制度。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

第九条 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元。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期和医疗期满后关于本合同的办理,按照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生活费用按照_______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合同期内,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内外甲方所属机构工作的,原有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但应和企业签订有关境内外工作的协议;经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内外非甲方所属机构担任一定阶段工作的,可由乙方与该机构签订有关协议。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条第7、8、9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7、8、9款和第二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5、复员退伍义务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中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 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第二十九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条 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条、二十二条第7、8、9款、第二十四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原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给乙方经济补偿。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并按原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执行:

1、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十日内未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或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条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三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8款解除劳动合同,除给乙方经济补偿外,甲方应根据原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四条 乙方有第二十二条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赔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经协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 期限内自行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职时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但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果在公派境内外培训或出境实习后为甲方工作期限在 年以内发生的,应赔偿甲方有关的费用。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__对合同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盖章)

鉴证时间: 年 月 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续订合同终止日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续订合同终止日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就业协议书 篇3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姓名:

法人代表:性别:

委托代理人:出生年月:

为维护国家毕业生就业方案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定如下协议:

一、就业协议书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就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

二、毕业生应按国家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三、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基本要求及工种岗位安排,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本协议无效。

四、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方案,报黑龙江省教育厅审查批准,学校负责办理就业报到证签发手续。

五、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办理就业报到证签发手续,本协议自行取消,由学校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定协议前进行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六、毕业生、用人单位两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其他约定事项”栏中逐条明确。约定的有关内容可包括:工作地点及工作岗位、违约责任、协议自动失效条款、协议终止条款、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等,经毕业生、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约定事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的合法权益。本协议未明确的其他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的使用范围: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毕业生(含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定向生、委培生按定向委培协议就业,不使用本就业协议书(解除定向或委托协议的除外)。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甲方乙方(签名):

负责人:年月日

公章:

年月日

就业协议书 篇4

非师范类毕业生一律使用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师范类毕业使用《江苏省师范类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推荐表、协议书统一编号,同时配套使用。每年十一月份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发放。

一、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1、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就业必须由学校推荐,并出具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推荐表。

2、推荐表只发给国家任务计划招收的毕业生。定向生、单招定向生、单招生必须在推荐表内注明培养类别。对不属于通过双向选择落实用人单位范围的毕业生学校不予出具推荐表。师范类中文、英语、数学、物理、电化教育、计算机专业25%的毕业生在全省教育系统内向双选择就业,其余75%的学生回生源地教育系统双向选择就业。

3、推荐表所有栏目必须认真、如实填写,修学科目及成绩由各学院直接与教务处协调,统一使用学籍卡复印件并加盖教务处公章。

4、推荐表原件只发给毕业生一份,如有损坏和遗失,,由本人申请,说明情况,登报声明作废,并交纳一定工本费后,可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换取新表或补办。

5、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正式签约交地方人事部门鉴证时,将原件留给用人单位或地方人事部门。

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落实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主要依据,是学校制定就业方案和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编制就业计划的依据之一。毕业生落实用人单位后应与用人单位订立《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

1、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送学校登记,同时出具用人单位所在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核准用人单位录(聘)用毕业生的审核表,如用人单位是

部、省属单位,需报教育厅学生处办理省、部属单位接收毕业生审批表,并提供审批表复印件。

3、毕业生与省外单位签订协议书,须经用人单位所在的省级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后方可列入就业方案。

4、毕业生严格按协议派遣就业,原则上不同意违约,如特殊原因违约的,应与原签定协议单位解除协议后,方可补办推荐表与协议书。

5、各学院负责本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登记工作,受到学生协议后,集中送至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编制就业计划。

6、师范类毕业生上述6专业25%的建议计划比例由学院、学校根据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政策确定,未列入25%建议计划的毕业生所签协议无效。

就业协议书 篇5

一、签约须知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教育部的有关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方案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1、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

2、毕业生应按国家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3、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4、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方案,报省教育厅批准,学校负责办理就业手续。

5、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办理就业手续,本协议自行取消,由学校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6、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注明,并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

7、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在备注栏注明。

8、本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二、签订协议书注意事项

1、到河南省辖市市管或区管单位就业的,需经省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非师范经市人事局、师范经市教育局)盖章同意;到县及县以下单位就业的,只需经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2、到河南省直、部属单位就业的,需经其主管部门盖章同意。部属单位主管部门系指在豫的主管部门;在省工商局注册的非国有单位接收毕业生,须到省就业办办理审核备案手续。

3、在省外落实接收单位的,按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原则上到河南省外各省区直或部属单位就业的,经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到市(地)以下单位就业的,经市(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到省辖市单位就业的,需经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

4、到在京中央单位的,需经国家人事部门同意。

就业协议书 篇6

非师范类毕业生一律使用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师范类毕业使用《江苏省师范类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推荐表、协议书统一编号,同时配套使用。每年十一月份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发放。

一、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1、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就业必须由学校推荐,并出具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推荐表。

2、推荐表只发给国家任务计划招收的毕业生。定向生、单招定向生、单招生必须在推荐表内注明培养类别。对不属于通过双向选择落实用人单位范围的毕业生学校不予出具推荐表。师范类中文、英语、数学、物理、电化教育、计算机专业25%的毕业生在全省教育系统内向双选择就业,其余75%的学生回生源地教育系统双向选择就业。

3、推荐表所有栏目必须认真、如实填写,修学科目及成绩由各学院直接与教务处协调,统一使用学籍卡复印件并加盖教务处公章。

4、推荐表原件只发给毕业生一份,如有损坏和遗失,,由本人申请,说明情况,登报声明作废,并交纳一定工本费后,可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换取新表或补办。

5、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正式签约交地方人事部门鉴证时,将原件留给用人单位或地方人事部门。

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落实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主要依据,是学校制定就业方案和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编制就业计划的依据之一。毕业生落实用人单位后应与用人单位订立《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

1、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送学校登记,同时出具用人单位所在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核准用人单位录(聘)用毕业生的审核表,如用人单位是部、省属单位,需报教育厅学生处办理省、部属单位接收毕业生审批表,并提供审批表复印件。

3、毕业生与省外单位签订协议书,须经用人单位所在的省级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后方可列入就业方案。

4、毕业生严格按协议派遣就业,原则上不同意违约,如特殊原因违约的,应与原签定协议单位解除协议后,方可补办推荐表与协议书。

5、各学院负责本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登记工作,受到学生协议后,集中送至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编制就业计划。

6、师范类毕业生上述

6专业25%的建议计划比例由学院、学校根据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政策确定,未列入25%建议计划的毕业生所签协议无效。

《报到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调配部门签发,毕业生凭本证到工作单位报到,毕业生报到后,持本证及接受单位有关证明到当地公安部门报户口,本证交工作单位留存。

1、毕业生在毕业后不在其生源地工作的,但要求本人户口和档案与工作单位所处一地。在办理《报到证》时,需携带盖好就业单位章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加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事代理部门)或人才服务中心等主管门的章(或领取毕业生接收函),然后将该份协议书送或寄至学院就业办公室(有接受函的连同接受函一并寄来),由我办统一到教育厅办理《报到证》。毕业生凭《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就业单位所在地派出所落户口。(有些公司会集体统一办理,有些公司需要个人自己办理。)

例:某学生生源地为徐州,但毕业后要求留在南京工作,并已经找到工作单位。他(她)必须在协议书甲方处盖好就业单位的章以及该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或人事代理)或人才中心等部门的章后,才能办理《报到证》。

2、毕业生要求将户口和档案迁回生源地,本人在异地工作的。一般情况,这部分毕业生在签定协议书时,只需要盖就业单位的章即可,而勿需再盖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局的章了(或出具工作证明)。 例:某学生生源地为苏州,毕业后要求留在南京工作,并已经找到工作单位,但学生本人要求将户口和档案迁回生源地——苏州,那么该毕业生的协议书只需要盖就业单位的章。

3、毕业生要求将户口和档案迂回生源地,本人在生源地工作。一般情况,这部分毕业生在签定协议书时,只需要盖就业单位的章,而勿需加盖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局的章。

例:某学生生源地为南京,毕业后在南京找到工作单位,该毕业生的协议书只需要盖就业单位的章即可。(注意:如遇特殊情况,某些公司可能会要求集体统一办理人事代理,那么由学生本人再与用人单位协商。)

4、毕业后想继续升学、出国的一部分同学,将其本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寄或送至学院就业办,就业办将其《报到证》开回生源地,户口和档案也回生源地。如遇特殊情况,可与就业办联系。 5、在大三通过“专转本”的一部分同学,其户口和档案转到转本后的学校,我院不开《报到证》。学生必须将自己的“专转本”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寄或送至就业办以作备案。

6、暂未与用人单位签《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工作证明寄或传真至就业办,以方便同学以后办理《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