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是一座过旧的城市征文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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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是一座过旧的城市征文散文

虽然,喜欢并且出生于的乡村连队,那里的黄胶泥土上面留下过小小的足印,是我最记忆又最亲切的故土。

可是,回身一望,此生之中呆过时间最长的地方,还是充满着纷纭的城市,还是或高或低,或大或小或美或陋的楼房,是我站在高处看到四周风景的地方。所以,我的故乡是移动的风景片,是成长中不同的场景,更是不断变换着的人物故事和变化的心情。

除了住过的几个连队以外,我对家的概念,还留在我住过的几座城市里;连队和城市,坯房和楼房,它们用兄弟般的高矮并肩而立,构成了我怀念中高低不齐的故乡群。这是一幅黑白对比的剪影,是浅浅深深画笔的勾勒,是远远近近交替出现的人物,梦境般主宰或变形地诱惑了我。有时,不能自持,有时,却镇定如常,我对家的理解,有时是身旁的舒适,有时却是离我最远的那些。

我想过,人们只所以不远万里、隔着千山万水去记忆它们,正是因为那里留有一个小小的家,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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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住过为数不多的城市里,有团部驻扎的类似乡村大小的小镇子,有兵团师部所在地的状如建制镇规划的城,有初具规模各项政府功能基本健全的比如县城的城,有地区所在地的部门完整、层级分明、机关林立的小市,还有住着数百万不同民族和民众,东西南北向外贪婪地扩散开来,显得纵横交错有深度的首府城市。很多城市的构建几乎有一致的地方,如同被同一种思想的模式机具慢慢地雕刻出来的,又像目前流行的商业链锁店,每个城市的主要地街道上,都肯定有北京路、光明路、中山路之类几乎同样面孔的街道名字。

其实,活过了几十年,一脸苍桑地下来,活明白了,又活得糊涂了。我猛然间模糊或者直接忘记了自己从小就非常熟悉和喜欢的兵团连队,忘记了有狗吠鸡鸣起伏不落的团场夜晚,忘记了永远领着四季的风吹来吹去故意不散淡的植物味道;倒是对无意间走过、寂寞中住过的城市,对它脉络一般的大街小巷产生了感情,对纵横交错的坐标道路和鲜亮昂贵的公交站牌有了更多的熟悉,这是一座城市的正式名字。

小城有小城的好处,诸事简单,直来直去。不论是笔直的路还是弯曲的道,是通畅的巷子还是此路不通的街口,都简单明了而且直白坦言,像小城里素面朝天的姑娘,爱你了就跟你满天下乱跑,不爱你别来门前缠我。稍大一些的城市,就有点层次和复杂了,显得有一些阴谋家的样子了;除了幽幽的街巷,除了层层的历史埋没,除了繁花的装饰和闪闪亮亮的霓虹灯影,更多的是你有心无力地从挚爱一个城市的角度去接近它,对它泛涌起一份有感情、有感觉、有温度、有亲近的欲望;它像一位画在纸上的美女,只可观看不可触及。

首府省城倒是阔绰大气了许多,发达与建设的规模和小城市无法比拟,人与人之间的交往途径看起来似乎更多了一些;然而,你仍旧像一个被无形之手拦阴在圈子以外的人,每进一层就有一层高大的城墙,让你始终在穿墙的过程中,体验着生命的神秘或隐藏,却无法接受城市饱含的脆弱和敏感的心灵,你和他们成为的友情,只能是一种客气又不失亲情的朋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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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成为家,缘于农业经济的败退,数千年对家的念知,突然间就被商业社会的大手来了一次震动的移动。无论如何,家不会变,是永远不变的家。家是人生的根,是看得见、躲得进去的那条小径。有故乡的路,有母亲的家,有自己的家,有在来来回回的同路人,才是一个人配以享受生命的安全庇护,才是用不同的感叹,完成的对人生、对感受和对于经历的体验。

承认与否,人类始终都在刻意回避或主动迎合着一个永恒的主题,那就是家。不论是在边缘的乡村连队,还是身在城市街衢的阡陌回环之间,家始终都是一种血缘的记忆,一份守护的留恋,一份让你想起来就能温暖的目光。回顾家的印象,众多的田野、低矮的农房、柴草堆起的院子,还有树枝和成群的麻雀和吵闹的乌鸦,一直构成了一种乡村的家,占据了童年时代每一个高高的领地。

喜欢过,就过去了,完整地过完了;乡村反而成了我美好的一份记忆,成了一种能被语言和文字反复默读的名词。即使尚存一份最甜蜜的记忆,及至回去,却发现你已经泯然于众地承不住生活的坚硬,这也是很多人为什么抛弃乡村、选择到城市去生活的真正原因。我发现很久以前,自己就彻底而且义无反顾地消解了对于城市的抵触和怀疑,态度开始慢慢地变化着,成为某个城市角落里的一个部分;渐渐地,我和城市、和它附属的所有物件,搭成一体,既像朋友,又像恋人,勾连之间,有了一份密切又粘连的稠浓之情。

在曾经住过多年的小城里,一天一天、一年一年、五年五年的,甚至是十年十年的时间,我用截图对比,用身旁的悄然变故,看到了小城渐渐变成了城市的全过程。它在越发美丽的过程中,也见证了我的成长成熟,我成了它美丽的一角。它是一座美丽如画的边境小城,是我生活时间最长的地方,我把它当成了故乡,当成了自己全部的家;至今,在这座安静的城市里,一条河流的旁边,仍有我留着的一座房子;房子成为一种标示,让自己别忘记,这里还有一个能被称为故乡的家。

几年没有回了,再次回去时,看到了它富丽的影院、繁荣的市场、纵深的商场、高楼里的机关,穿城而过的一条河,让小城充满着诗意,也流淌着一缕缕清爽冰凉的气息;变得豪华宽广而且阔气洋气的街道,年轻人穿着绚丽的衣裳,在为数不多的街道上飞奔而去,如同路边婷婷玉立的白桦树,被一阵调皮的清风吹得哗哗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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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仍有一件倍感抱歉的心事,就是愧对目前生活在其中的这一座城市。

在乌鲁木齐生活这么久,由陌生到熟悉,由孤单到欢乐,我把生活弄得花样翻新、经营得有滋有味,有了自己洁净的房子,有了不同爱好的朋友圈子,有了每天规律的生活内容,有了几个周日定去的书市书摊,渐渐地融入在它带着孜然气味的大街小巷。然而,却发现自己居然成了一个心硬的负情人,在平庸之中,在自乐之间,我忽略了高高耸立的博格达雪峰,淡漠了每天清晨都会闪着银色光芒的冰川,忘记了城市带给我一份世俗的欢乐;却用一颗无比惆怅和充满缱绻的心灵,仍在深深地怀念着远在边境的山区,思念多年以来与我并无多大干系的阿勒泰。

这是我犯了的错误。犹如你已经娶回了贤慧美丽的媳妇,心里却私念杂生忐忑地记怀着初恋的女友。

也许,只有等到过旧了一座城市,把这一座城市过成身体上一个舒适的器官,你才会喜欢它、爱上它,把它真正地当成了家,当成你生命里又一个不散的.故乡。就像你和几十年日夜生活的老妻,过得久了,过得习惯了,就把她过成了亲人,过成了被爱情和激情的肯德基大力扫荡之后,留下来的一份摆在桌上能既充饥又管饱的新疆拉面。

只有经历了愧疚,才发现我终于开始承认现实,成了这座城市的一员,成了街道两旁天天夹着小包走路上下班的市民职员,成了穿过早市夜场手拎怀抱着蔬菜大馕的退休干部,成了被女儿的孩子用妈妈爸喊出了温暖的慈祥外公。

这一座城市尚未过旧,就无意中成了我留恋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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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和文字的起源和发展,其实早就与人类浑然一体,既是时间的礼物,也是生命的产品。它唯一的好处,就是能在反复念诵的节奏里,成为被人们反复思念的精神故乡。

对于一座城市,不论你如何成长壮大,甚至成为它的主人,然而,在它沉重的历史和庞大的体量面前,人怎样都是渺小的,也总是充满着诸多的无奈。那怕是你用光了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是耗尽掉一生的时光,你老去了,他们却不老;你仍然会觉得它们隐藏了更多的青春,埋伏着永远不露的充裕时光。

你才能用慢慢的行步,在不经意之间,仍未过旧一座曾经崭新的城市,你只是找到自己曾经丢失的精神故乡。

过旧了,你就成了这一座城市,成为它庞大家园里的亲人,城市也成了你身体的一个器官。你才会用心灵的笔迹用情地去写它,用语言的温情或轻或重地接着诉说你与它无尽的缠绵。

写的好,写的不好,写它步履匆忙的逼人挤仄,写它咖啡时光的散漫无助,写它夏季的冰冷和冬天的炽热,写它的生活和死亡的生命,也写它们终生努力追求到手的辉煌和它们身披遗忘遗憾纱衣的人生。在这样一片片几乎无差别的楼群里,你会发现自己的迷路,它们就像人生的迷惘,带着你穿行一条又一条类似相同的街道、侧身走过一根根狭窄的小巷子,停步在弯曲的小路上,然后站定。此时,你才发现自己身处于异地的迷路之中,茫然四顾。

仿佛在乡下,你会被一条深深的沟壑困着,被一条陌生的河流挡着,被落下了太阳四下平坦的大地窘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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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着一座城市,能看着它老,看着自己老,其实,守好的就是一份心境。能过老一生,过好一辈子,这才是真实的幸福,是人生的归途。唯独过老了一辈子的人,才会有资格去知道,守着一个人是最美的爱情,守好一座城却是最好的人生。

我曾经用心守过一座小城市,心中想着它就是我一生晨起暮寝的相守;其实,我还是没有守住,更没有守好它,我自己跑到了远方,把小城给我的安静、给我的平谈一次一次地守丢了;有时,我会失责地发现,就是对于守着的家园,也守得支离破碎,守得无可奈保;宛如面对一地承受过倾城之恋,时光和爱情不经意留下的炮竹、烟花和碎屑。

过旧一座城市,和它一起变老,你们一起长出一绺一绺灰白色的鬓发,你们才会爱上彼此爱上,你才有胆量管叫它故乡。尽管,城市的故乡和连队的故乡迥然不同,城市会用车流和人潮消除你留下的一切,而不是在连队广袤的条田边,由连队为你留下一堆立着石碑隆起的墓。

家是什么,在你走过或离别之后,其实家什么也不是,什么也不曾留下。有时,会有一座被你过旧的城市,它成了你对家的怀念。就像我,身处在城市的汪洋里,慢慢地寻找着家的感觉;就像在这一座城市里,有多年相陪的夫妻、有一生守着的朋友,它们成了你身体的一部分,成了生活中一份不可或缺的想念。

尽管,你能把一座城市过旧;尽管,你能把自己慢慢地过老;但是,它永远会是你为之付出的岁月,你温暖的家。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日初稿于乌鲁木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