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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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作为一种宏观调控手段,可被政府用来实现多种政策目标,如对促进生产和流通的发展稳定市场价格、保障人民生活,以及扩大国际贸易等都有积极作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衢州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衢州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1、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保障范围

府山街道、荷花街道、信安街道、白云街道、衢化街道、花园街道、双港街道的双水桥社区和锦绣社区范围内符合申请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条件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户籍条件:具有衢州市区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1年以上。

住房条件: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

经济条件: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在47407元(含)以下。

下列人员可单户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已婚(含离异、丧偶)子女、年满22周岁以上(含22周岁)且持有一、二级残疾证的重度残疾人和年满30周岁以上(含30周岁),因无房而不能单独立户与父母在同一户籍内的子女。

保障管理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形式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

实行住房租赁补贴的保障家庭,须提供主申请人的建设银行卡并签订《衢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协议》。

实行实物配租的保障家庭,通过电脑摇号选定房源与产权单位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按《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及义务。

2、就业、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员

保障范围

组织机构或工商注册地在府山街道、荷花街道、信安街道、白云街道、衢化街道、花园街道、双港街道的'双水桥社区和锦绣社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中有公共租赁住房需求的新就业人员或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条件

新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毕业不满5年;本人及其父母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房;已与申请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已在申请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已在市区累计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或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已与申请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7407元以下);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房;非市区户籍但已取得浙江省居住证